关于做好学生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通知

2026-09-29 浏览量:

各学院、各位同学:

根据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实施办法(修订)》(中南林发﹝2026﹞32号)和相关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,加强成绩管理,确保各位同学学分认定的准确性,现将相关工作流程与要求说明如下:

一、定期课表核对(尤其是学籍异动及小语种学生)

为确保教学安排的准确性,请各位同学,尤其是有学籍异动(如专业分流、转专业、复学、留级等)或修读小语种的同学,于每学期初自主完成个人课表与新班级课表的核对。如发现存在原专业已获学分课程或非现培养方案课程,务必及时在线申请退课。因未及时退课而产生的所有成绩记录不予删除。

二、学分认定申请指引

学分认定的相关资格、原则与要求请严格参照“附件1: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实施办法(修订)》(中南林发﹝2026﹞32号)”。

在完成课表核对后,如发现已修读课程状态仍为“已开未获”或者“待修读”,即需申请学分认定,请登录教务系统提交学分认定申请。学分认定详细步骤请查阅 “附件2:学分认定和转换操作指南”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课程代码一致的无需申请学分认定。

学分认定送审后应持续关注审核状态,审核状态为“通过”,则认定转换成功。学分认定审核通过后,应立即完成对应课程的退课申请。因未及时退课而产生的所有成绩记录不予删除。

请各学院、各位同学高度重视并按时完成。操作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向所在学院教务办老师咨询。学生所在学院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学生的课程修读情况严格把关,认真审核,确保正常教学秩序。


附件:

1.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实施办法(修订)》(中南林发﹝2026﹞32号)

2. 学分认定和转换操作指南


本科生院(招生办公室)

2026年9月23日

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 班戈学院
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14-2023
  • 地址:湖南省·长沙市·天心区·韶山南路498号
  • 邮编:410004
  • 电话:0731-85658663
  • E-mail:adminbcc@bangor.csuft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