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规范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的课程重修(补修)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修安排
(一)适用范围
在校在籍各年级专业学生,因成绩不及格或未获学分需重修课程(不含公共选修课)。本学期重修总学分≤20学分。
(二)实施方式
统一采用跟班重修模式,学生须随班完成学习及考核。
二、补修安排
(一)适用对象
因转专业、转学、保留学籍、休学后复学等有学籍异动的学生,需补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(含未修或已修但学时学分不足的课程)。
(二)实施方式
统一采用跟班重修(补修)模式,学生须随班完成学习及考核。补修课程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录入,报名流程参照重修执行。
三、工作流程
(一)时间节点
1.报名选课:2025年9月22日- 10月15日
2.缴费确认:2025年9月22日- 10月16日
(二)操作规范
1.查询
确定须重修(补修)的课程,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。
2.报名及选课
查看本学期教学任务(附件2),如果需要重修的课程在本学期教学任务列表里面,直接进教务系统报名重修(补修)选课,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。
3.缴费
通过微信平台完成缴费。确定教务系统重修报名、选课都成功后,微信搜索并关注“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”公众号。点击“常用业务-学生在线缴费”进入“网络自助缴费平台”,点击“游客”或“自助缴费”项目(重修费等),出现“去输入学生信息”对话框,点“确认”后,输入“学号、姓名、验证码”,点击“缴费/查询”登录。登录后,根据需要选择点击“重修费”项目,确认缴费信息,点“缴费”后,请打开“湖南非税收缴服务平台”小程序,进入“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”界面,点“立即支付”,进入“湖南省财政事务中心”界面,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。返回首页,在“我的记录”中查看缴费记录,并可下载电子版《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》。(请大家切勿重复缴费!如有疑问,请拨打联系电话85623225)
四、特殊课程处理
(一)替代课程
1.适用情形
原课程停开、更名或代码不同但存在相似课程(课程学分差异≤1学分;课程内容重合度≥70%(由开课学院认定))
2.办理流程
(1)填写《附件4.重修(补修)课程替换表》。
(2)由学院把关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情况进行审核确认,经学院审核(教学院长签字、学院盖章),学院统一汇总后在2025年9月26日12:00前报教务科。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。
(3)教务科复核后统一进行课程替换,替换后学生方可选课。
(二)停开课程
1.适用情形:课程已停开且无替代课程。
2.办理流程:
(1)填写《附件5.单独开班申请表》。
(2)由学院把关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情况进行审核确认,经学院审核(教学院长签字、学院盖章),学院统一汇总后在2025年9月26日12:00前报教务科。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。
(3)教务科复核后统一进行单独开课设置,学生方可选课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选课注意事项
课程类别为理论(含实验/实践)的课程在选课时,必须选择课程名称为“XXX[讲课学时]”的课程,不得选择“XXX[实验学时]”的课程。选课成功后须立即跟班学习。
(二)成绩有效性
未完成系统报名/选课/缴费流程的成绩不予认定。系统显示"报名、选课、缴费"三项均为"√"方为成功。已选课未缴费的重修课程在重修系统关闭后将清零,该课程的重修成绩任课教师无法录入。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重修报名、选课、缴费事宜,过期不予办理!
(三)教学管理
1.选课成功后须立即跟班学习。
2.时间冲突可申请部分自修(需任课教师批准)。
3.结业生返校重修,应书面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,可选择跟班或自修方式。
4.任课教师须更新考勤名单,按时提交成绩。
(四)咨询渠道
重修问题请咨询学院教务办;若出现“课程选课人数已满无法选课”的情况,请联系教务科(电话:85623170)。
附件:1. 重修(补修)课程查询指引
2. 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清单
3. 重修报名操作手册
4. 重修(补修)课程替换表
5. 单独开班申请表
6. 关于重修报名、课程替换、单独开课的温馨提示
本科生院(招生办公室)
2025年9月22日